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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瑞传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传媒集团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豁免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2017-11-0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传媒集团与成都日报报业集团
             豁免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的持续督导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财务顾问”)接受委托,
担任成都传媒集团(以下简称“传媒集团”、“收购人”)和成都日报报业集团(以
下简称“报业集团”、“收购人”)豁免要约收购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瑞传播”、“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持续督导期从博瑞传播公告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即从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 12 个月止)。2017 年 10 月 31 日,博瑞传
播披露了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结合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日常沟通,华西证
券出具了 2017 年第三季度持续督导期(从 2017 年 1 月 19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的持续督导意见(以下简称“本意见”)。本意
见所依据的文件、书面资料等由收购人与博瑞传播提供,收购人与博瑞传播保证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所发表意见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1、本持续督导期内,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相关权利。
    2、本次收购系根据成都市国资委的批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国有资产
管理层级的调整,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不涉及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直接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需过户登记至收购人名下的情形。
    3、本持续督导期内,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以及博瑞传播按照中国证监会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
作,未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4、根据博瑞传播收购报告书,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作出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国有资
产管理层级的调整,变更为成都市国资委,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了豁免要约收购的义务。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传媒集团和报业集团
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形。
    5、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博瑞传播违规提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内,博瑞传播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已建立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的内
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运作,未发现其存在违反
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的情形。收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权利,收购人及
其关联方不存在要求博瑞传播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