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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投电力:关于为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9-01  

						股票代码:600886        股票简称:国投电力        编号:临 2018-049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冶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为控股子公司云冶新能源特定债务(详见“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的 10%提供担保,此前,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公司为云冶新能源特定债务的 90%提供担保,但
       尚未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为
       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 28,710.72
       万元的逾期未付款项。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云冶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于 2015 年 11 月签署了《人民币资金
借款合同(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及《外汇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并由
原股东对该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5 日完成了云冶
新能源 90%股权的收购,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该股权比例(90%)为
云冶新能源该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
    现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投鼎石海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鼎石)拟
收购云冶新能源剩余 10%的股权,并由公司按该股权比例(10%)为云冶新能源
该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提供担保。截止 2018 年 8 月 30 日,该合同贷款余额为:
人民币 6.10 亿元,美元 1.548 亿元。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冶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仁和路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牛月香
    注册资本:伍亿肆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及节能领域的开发、投资、技术开发、生产、销
售、安装、营运;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云冶新能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
272,603.34 万元,负债总额 211,902.80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68,865.96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36,221.42 万元)、资产净额 60,700.54 万元,2017 年营业收入
28,031.62 万元、净利润 10,205.91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云冶新能源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
277,356.69 万元,负债总额 216,101.2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163,424.97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45,964.65 万元)、资产净额 61,255.48 万元,2018 年 1-6 月营业
收入 15,962.17 万元、净利润 554.94 万元。
    国投鼎石收购云冶新能源 10%股权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借贷
    担保期限:不超过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内容:云冶新能源与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于 2015 年 11 月签订的《人
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用于固定资产贷款)》及《外汇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公
司此次拟按照国投鼎石收购云冶新能源的股权比例(10%)承担对该笔债务的担
保责任。截止 2018 年 8 月 30 日,该合同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6.10 亿元,美元
1.548 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云南冶
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对外担保符合公司
发展需要;且被担保对象云冶新能源经营状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坏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意上述担保计划。本次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大于 70%,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担保金额内,
修改、递交、呈报、签署、执行等与本次担保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保证合同》等;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此次担保的其
他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本次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
582,663.25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担保金额)415,371.93 万
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19.07%、
13.59%。
    截至 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东源曲靖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金
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 28,710.72 万元的逾期未付款项。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3、被担保人的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云冶新能源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