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11-28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如适
用)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如适用)
公司名称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宝
设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9.51 亿元
住所 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
邮编 256602
所属行业 汽车零部件
活塞的生产销售;机械零部件的生产
销售;汽车、内燃机、压缩机及摩托
车零部件的生产销售;汽车(不含小
轿车)销售;铝及铝制品的生产销售;
主要业务
机床设备及配件的生产销售;备案范
围内的进出口业务;润滑油、齿轮油
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7207576938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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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员会
2018 年 10 月 30 日经渤海汽
是否需要履行内部相关程序 是 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华闽南配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直接持股 4,541,000 股,占比 7.57%
数量及比例 权益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前) 4,541,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41,000 股,占比 7.57%
(权益变动前) 7.57%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 直接持股 6,000,000 股,占比 10.00%
数量及比例 权益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后) 6,000,000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00,000 股,占比 10%
(权益变动后) 10.00%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本次权益变动所 有 2018 年 10 月 30 日经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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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相关程序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及具体时间 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购买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
(法人或其他经 司持有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66,000
济组织填写) 股的股份,交易金额不超过 567.05 万元。(最
终购买价款不高于北京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值)
2018 年 11 月 16 日,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与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签署股票转让协
议。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盘后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通过做市转让 □投资关系或协议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与
权益(拟)变动方式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继承
(可多选) □其他
2018 年 11 月 27 日,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
1,459,000 股华闽南配股份,渤海汽车合计拥有权益从
7.57%增加至 10.00%。
(二)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自愿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 1,459,000 股华闽南配股份,股份转让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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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是
批准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程序 核准
批准程序进展 同意批复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
司签署股票转让协议,同意福建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福建
华闽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华闽南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666,000 股的股份给渤
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5,666,100 元。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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