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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五丰: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08-10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2 号文核准,湖南新五丰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1,977,66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76 元,共计募集资金 52,979.14 万元,扣除承销和
保荐费用 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2,479.1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
行费、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270.1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2,208.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5〕2-1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42,029.4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及理
财产品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44.96 万元。2017 年 1-6 月实际使用募
集资金 11,124.47 万元,截至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3,153.91

                                     1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
《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
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湖支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
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公司 5 个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销户。


                                                                 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情况
   中国光大银行湖南省分行               78790188000212936       已销户
   上海浦发银行长沙人民东路支行         66120155260005060       已销户
   兴业银行长沙解放路支行               368130100100196643      已销户
   招商银行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支行         731902256110886         已销户
   交通银行长沙湘湖支行                 431632000018170154974   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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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原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包括:偿还短期借款及补充“开
展自宰冻猪肉业务”项目、“公司+适当规模小农场”饲养模式新增年出栏 35 万
头生猪项目、耒阳哲桥饲料厂年生产配合饲料 18 万吨项目、宜章现代农业园年
出栏仔猪 5 万头项目和其他方面等流动资金。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实际已使
用募集资金 34,390.22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33,620.03 万元,支付发
行费用 770.19 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金 19,520.20 万元。剩余可使用募集资
金中包含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588.92 万元,以及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结构化存款收益 931.28 万元。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将截止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剩余可
使用募集资金 19,520.20 万元,以及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
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
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涉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向的变更,不存在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 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日




                              4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208.9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124.4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153.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承诺           本年度                      投入金额与承诺
                项目(含部                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分变更)                   额                                       (2)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
                                                     (1)                                         (3)=(2)-(1)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2,208.95                         11,124.47           53,153.9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52,208.95                         11,124.47           53,153.9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5〕2-143 号),截至 2015 年 4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653.77 万元,公司决定用本次募集资金 2,653.77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置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15 年 5 月 29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


                                                                               5
                                                                 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保收益的银行结构
                                                                 性存款。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5 年 6 月 2 日,公司分别与长沙银行高信支行、长沙银行汇丰支行、长沙银行月湖支行签订了《长沙银行对公结构
                                                                 性存款产品合同》,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6,000.00 万元购买上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期限为 12 个月。2017 年 6
                                                                 月 1 日结构性存款到期,2016 年 6 月 2 日收回本金 16,000.00 万元,收到利息收入 840 万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预案》,公司将截止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剩余可使用募集
资金 19,520.20 万元,以及 2016 年 9 月 30 日至变更日止剩余募集资金新产生的银行利息、投资收益、扣除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变更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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