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0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7-034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 年 5 月,财政部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
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企业应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依据本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
的影响
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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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2017 年 1-6 月公司收
到财政贴息 1,300,000.00 元,冲减了“财务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
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
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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