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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五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8-02-14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18-00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修改公司
章程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中共湖南省委
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的《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
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的通知》(湘
组〔2017〕24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
章程》进行修订,修改和增补党建工作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一、修改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的政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 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定,制订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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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增补条款
    增加党建工作一章: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党湖南
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委和公司纪委的职数、职务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
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
程序进入党委。依照相关规定并经相应程序,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由同一人担
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委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
和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研究决定以下事项: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指示在公司贯
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重大活动的部署
和安排;
    (三)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制订工作制度,违纪案件和违纪党员处
理意见的审议和批准;
    (四)公司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管理骨干队
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五)公司党委领导成员的分工与调整,党群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人员编制
的设置或调整,党群干部的任免和奖惩;
    (六)公司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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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司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八)以公司党委、纪委名义向上级组织、纪委请示和报告的重大事项,向
下级党组织、纪检机构发布的重要文件和做出的重要决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委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
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 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 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
大事项;
   (四) 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
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 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
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八)需要公司党委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委职权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
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纪党规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
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
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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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上述修改和增补新条款后,导致原《公司章程》
相应章节和条款的序号发生改变,《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和条款的相应序号亦做
相应修改和依次顺延。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事
宜。此次《关于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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