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1-31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0-005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1月18日在《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定于2020年2月7日召开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
求,现发布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2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2 月 7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 2 号“第一大道”19 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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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2 月 7 日
至 2020 年 2 月 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1.01 推选何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2 推选刘艳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3 推选朱永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4 推选熊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5 推选胡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1.06 推选龙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推选方热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推选李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推选黄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4)人
3.01 推选刘庆权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2 推选柳志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3.03 推选龚红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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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推选唐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发布在 2020 年 1 月 18 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
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
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
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
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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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75 新五丰 2020/1/2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
明书(加盖公司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持前三
项资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
证;
2、个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身份证,如出席人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前
二项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和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 2020 年 2 月 3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
00 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此项登记手续的办理不作为股东参加股
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先登记,但登记资料正本需
在会议开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二)公司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西路 2 号“第一大道”19 楼
(三)联系电话:0731-84449593,0731-84449588-811 传真:0731-8444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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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罗雁飞、解李貌、李程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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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推选何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2 推选刘艳书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3 推选朱永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4 推选熊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5 推选胡静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1.06 推选龙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推选方热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推选李林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推选黄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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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推选刘庆权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2 推选柳志红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3 推选龚红萍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04 推选唐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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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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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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