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意见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关于聘任卢世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卢世杰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符合 《公司法》、《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 2、公司董事会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我们同意聘任卢世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王耕 龙毅 景旭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