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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鸣科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30  

						证券代码:600985              证券简称:雷鸣科化        公告编号:临 2017-047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
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该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
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
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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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日期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
    5、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准则要求,公司对 2017 年 1-6 月发生的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即
调增“其他收益”2,237,845.08 元,调减“营业外收入”2,237,845.08 元。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
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2
项。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雷鸣科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雷鸣科化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雷鸣科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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