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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铝国际: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12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19-085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1 月 11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03,925,40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265,717,40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38,208,0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1.239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6.568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6706

                                  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
事长武建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王军先生、李宜华先生、

桂卫华先生、伏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李卫先生、欧小武先生因
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A股        2,265,669,200     99.9978 10,000       0.0004 38,200      0.0018
  H股          138,20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
             2,403,877,200     99.9980 10,000       0.0004 38,200      0.0016
 合计: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65,669,200      99.9978 10,000         0.0004 38,200        0.0018
  H股          138,20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
             2,403,877,200      99.9980 10,000         0.0004 38,200        0.0016
 合计: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65,669,200      99.9978 10,000         0.0004 38,200        0.0018
  H股          138,20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
             2,403,877,200      99.9980 10,000         0.0004 38,200        0.0016
 合计:



    4.议案名称:关于对参股企业云南宁永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
临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云南临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具差额补足承
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65,429,100        99.9872 250,100          0.0110 38,200      0.0018
  H股         138,208,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
           2,403,637,100        99.9880 250,100          0.0104 38,200      0.0016
 合计:




                                       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对参股企
         业云南宁永高
         速公路有限公
         司、云南临云高
         速公路有限公
 1                        1,745,100      85.8217   250,100    12.2995   38,200   1.8788
         司、云南临双高
         速公路有限公
         司出具差额补
         足承诺函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

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 江波、李晓丹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

                                          4
    (二)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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