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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小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0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收购新康国际100%股权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五次会议审议前已经得到我们事先认可。本次通过收购新康国际100%股权的方
式取得新康国际拥有的位于重庆市渝北区的土地使用权,满足公司实际运营需
要,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具有积极影响。公司就本次股权收购事宜选聘的评估和
审计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交
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
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收购重庆新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付于武                 刘   斌                 刘凯湘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