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甘河部分固定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2018-07-28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将甘河部分固定资产转让
给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
意见
作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客观
独立的基础上对公司将甘河部分固定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西部
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公司将甘河部分固定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西部矿业集团
有限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
集中精力发展主业;
2.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定价及拟签订的协议,以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依据,遵循了市场化
原则和公允性原则,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未受损害;
3. 本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