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7-03-18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7—临 010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
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287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注意到,自上市以来,你公司股价多次触及异常波动标准,
媒体关注度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在异常波动公告中披
露以下事项。
一、请你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说明是否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已披露的公告是否存在需
要补充公告的情形。
二 、 公 告 显 示 , 2016 年 前 三 季 度 , 你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4,796,326.72万元。其中,有色金属采选冶板块收入占比约18%,贸
易板收入占比约81.66%,比重较大,但贸易板块2015年仅实现微利,
2016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0.23%。同时,媒体集中报道你公司动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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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率已超过300倍。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从矿产资源
保有量、主要矿产品产量、冶炼加工产能、分板块收入规模等方面,
充分说明你公司在有色金属矿产开采、冶炼、加工、贸易等方面存在
的差异或经营风险。
三、请你公司核实上市后是否存在接受相关媒体、投资机构采访
或调研的情况,如有,请予以充分说明。
请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真核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公司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高度重视,将尽快组织相关各方根
据《问询函》的要求核实相关情况,按时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有关事项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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