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18-02-24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AIYIN NONFERROUS GROUP CO.,LTD.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简称:白银有色
股票代码: 601212
二〇一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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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白银有色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 3
白银有色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白银有色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的提案 .................................................... 9
白银有色关于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提案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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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白银有色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
下: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在会议现场按照工作
人员的指示办理会议登记手续。登记时间:2018 年 3 月 5 日(下午
14:00-15:00)。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
会议工作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
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携带证券账户卡、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
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出席人身份证。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
过会议主持人的许可。
五、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提案。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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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
秩序。
七、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
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
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发言
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
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
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会议主持人可以指定公司相关人员回答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提问。
九、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
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十、投票表决相关事宜
1.本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2.现场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提案采取非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参会股东以其所代表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提案列示在表决票上,请股东填写,一次投票。股东或股
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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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决票上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提交的表决票均
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对提案进行多项表决的视为错填。
(4)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现场投票表决。
在开始表决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在股东大会表决程
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5)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
时统计表决结果。现场表决票投票时,在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
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表决票统计。
3.网络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方式详见 2018 年 2 月 12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海嘉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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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3月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68号白银市红鹭宾馆会议
室
(四)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3月5日 至2018年3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五)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
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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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212 白银有色 2018/2/2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三、会议议程安排
(一)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董事、监
事、高管人员及其他与会代表签到(2018年3月5日下午14:00—15:00)。
(二)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
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股东代
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四)确定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五)审议会议提案
1.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提案。
2.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
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提案。
(六)主持人询问股东对上述表决提案有无意见,若无意见,其
他除上述提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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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股东和股东代表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股东
代表、监事代表、律师和工作人员到后台进行计票、监票,计票结束
后由工作人员将统计结果发至上市服务平台。
(九)上市公司服务平台回复网络及合并投票结果后,主持人宣
布会议审议表决结果。
(十)律师发表律师见证意见。
(十一)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十二)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董事、监事和
董事会秘书签署会议决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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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价格的提案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非发展基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非基金”)持有的中非黄金100%股权事
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二十次会议、二十三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省国资委正式批复。根据证监会相关
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省国资委批准
的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设
有调价机制,目前已经达到触发条件,拟对本次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批准的调价机制主要内容
(一)触发条件: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
易获得证监会核准前(即可调价期间),中证申万有色金属
指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十个交
易日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点数跌
幅超过 10%;且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十个交易日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
交易日收盘价跌幅超过 10%。
(二)调价基准日:可调价期间内的任一交易日,若调
价触发条件满足,公司均有权在该日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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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董事会会议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并以该次董事会会议决
议公告日作为调价基准日。
(三)发行价格调整:在可调价期间内,公司仅可对发行
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公司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
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二、本次调整股份发行价格情况
在 2017 年 11 月 20 日公司股票复牌以来,公司股价受
资本市场及有色行业波动影响,有色金属指数及公司股票价
格较 9 月 22 日首次停牌前的股价均有所下滑。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即进入可调
价期间。2018 年 1 月 29 日前,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价
较本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 2017 年 9 月 22 日收盘价跌
幅超过 10%的交易日超过 10 个;中证申万有色金属指数较本
次交易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 9 月 22 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0%
的交易日共 11 个,满足上述触发条件。
根据省政府国资委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重组方
案中的调价机制,拟对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等进行以下
调整。
(一)调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即 2018 年 2 月 12 日。
(二)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
格调整为:发行价格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白银有色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6.1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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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公司本次发行的对价股
份数量也相应调整,本次向中非基金发行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238,981,037 股。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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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提案
根据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
份发行价格及相应调整的发行股份数量,公司拟与交易对方
—中非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第七节 本次
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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