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有色: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4-2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白银
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白银有色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15 日,白银有色首发上市,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为 6.98
亿股,募集资金净额 11.2924 亿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到位,由北京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京永
验字[2017]第 210009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白
银有色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资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使用募集 截至期末累计
募投项目 备案文件 环评文件
号 资 资金 投入金额(
甘国资发规划
收购红鹭矿业公
1 117,300.00 100,000.00 100,000.00 【 2011 】 344 -
司 93.02%股权
号
小铁山矿八中段 甘发改产业 甘环评发
2 43,114.13 12,924.00 2,210.68
以下深部开拓工 【2011】2023 【 2011】
程 号 103 号
合计 160,414.13 112,924.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7 日与开户银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告募集资金
的用途,主要用于收购白银红鹭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鹭矿业”)
93.02%股权和小铁山矿八中段以下深部开拓工程。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完
成了红鹭矿业 93.02%股权收购,支付募集资金 10 亿,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中信银行兰州金昌路支行 8113301013300056177 银行账户余额为 23,447,467.56
元,该余额全部为产生的利息及收益;小铁山矿八中段以下深部开拓工程募集资
金,根据工程进度逐月支付,累计支付 22,106,640.33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该 募 集 资 金 为 107,133,237.34 元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白 银 大 什 字 支 行
27406101040008811 账户余额为 108,060,442.61 元,其中 927,205.27 元为产生的利
息。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根据收购红鹭矿业 93.02%股权的资金使用情况,为了增加收益且不拖延支
付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意见,并发布了公告。
公司于 5 月 31 日办理了金额 10 亿、期限 180 天的结构性存款,利率 3.9%。该
理财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到期,产生了 19,232,876.71 元收益,并同时办理了七天
通知存款 10 亿元,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到期,产生利息 78 万元。根据收购协议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完成红鹭矿业 93.02%股权的收购,支付募集资金 10
亿,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兰州金昌路支行 8113301013300056177 银
行账户余额为 23,447,467.56 元,该余额全部为产生的利息及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意见和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二)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关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年度募集资金项
目的专项鉴证报告,同时对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和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进行了核查。通过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意见,本项目
的实施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白银有色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异议。同时,上述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仍提
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徐子桐 黄传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