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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临 008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股东中信国安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现将具
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国安集团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因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国安集团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中:司法冻结数量为
2,005,301,175 股,冻结起始日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2 年 1 月
29 日;轮候冻结数量为 244,698,825 股,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入正式冻结之日
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7%,均为限售流通股,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2,250,000,000 股,占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32.27%。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等一切正常,上述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未造成影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规范运作。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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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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