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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白银有色:关于公司股东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2019-09-20  

						证券代码:601212        证券简称:白银有色        公告编号:2019—临 078 号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瑞源(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瑞源(上海)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源基金”)的告知函,瑞源基金
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瑞源基金实施减持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临 069 号),自上述减持计划开始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瑞源基金共减持公司股票 34,711,600 股。截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瑞源基金
持有公司股票 559,11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2019 年 9 月 19 日,按
照减持计划,瑞源基金减持公司股票 7,500 股。
    二、本次误操作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9 月 19 日,瑞源基金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将一
笔“卖出”2,500 股的指令误操作成“买入”2,500 股,导致错误买入成交 2,500
股,买入价格为 4.24 元/股,涉及金额 10,600 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 47 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
成短线交易。瑞源基金经自查,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
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三、采取措施的情况
    (一)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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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上述误操作尚未实现收益,未来若产生收益将归公司所有。
    (二)瑞源基金此次误操作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并已深刻认识到了
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
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瑞源基金将汲取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的教训,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加强
法律法规学习,今后瑞源基金将严格规范买卖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
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相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
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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