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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六零: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07-30  

						公司代码:601360                    公司简称: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 2



注意事项 ................................................................. 3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 4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1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8 月 5 日 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2 号楼 A 座一层报告厅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8 月 5 日至 2019 年 8 月 5 日。采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2、宣读大会有关议案并审议;
    3、股东发言、提问;
    4、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5、休会、计票监票;
    6、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7、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宣读法律意见书;
    9、签署股东大会决议;
    10、会议结束。




                                    2
                                注意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19 年 8 月 1 日下午 18:30
之前通过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送递出席回复并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19 年 8 月 5 日下午 13:30 之前到达北京朝阳区酒仙桥路 6
号院 2 号楼 A 座一层报告厅进行签到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作人员的引
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加会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和
受托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有一票表决权。
    六、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在每一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
    八、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九、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公司律师监票,
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
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或“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地址的议案》。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苏州工业园区澄湾路 19
号中新科技大厦 1107 室”变更为“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18 号北 2-501 工
业孵化-1”。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4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或“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现拟对《公司章程》中
的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葑亭大道         第五条 公司住所: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
718 号                                        18 号北 2-501 工业孵化-1

邮政编码:215122                              邮政编码:300384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互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互
联网及软件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联网及软件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服务;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推广服务;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备;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
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网络安全服务;设计、 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网络安全服务;设计、
制作、推广、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        制作、推广、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
议、会展服务。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        议、会展服务。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
道、停车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和器材的生        道、停车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和器材的生
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安装、改造和维修,        产、销售及相关产品的安装、改造和维修,
立体停车场的建设;电梯技术咨询服务;实        立体停车场的建设;电梯技术咨询服务;实
业投资;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业投资;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
                                              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5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股份的活动。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
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二)要约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
(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收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转让给职工。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6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公司所在地或会议通知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地          公司所在地或会议通知公告中指定的其他地
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召开。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召开。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或本章程的规定,提供安全、经济、 国证监会或本章程的规定,提供安全、经济、
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便捷的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的视为出席。                                    视为出席。

                                                       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
                                                东参加。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不得变更。确需
                                                变更的,召集人应当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
                                                少 2 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的股东;                                    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                                          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理由。                                      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


                                            7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不多于 7 个工作日,且与网络投票开始之日
交易时间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应当至少间隔 2 个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一旦
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 的 时 间 为 股 东          确认,不得变更。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多于 7 个工作日,且与网络投票开始之日应
当至少间隔 2 个交易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
认,不得变更。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第八十四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            (一)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
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长依据法律法规和本        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长依据法律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名单,经董事        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名单,经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        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选举表决;由监事会主席提出非由职        东大会选举表决;由监事会主席提出非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监事会决        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监事会决
议通过后,由监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议通过后,由监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选举表决;                                大会选举表决;

    (二)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            (二)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百
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        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向公司
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        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
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并且        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董事
不得多于拟选人数,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将        会、监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
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          (三)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按照法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提名人在提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之前应当取        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得该候选人的书面承诺,确认其接受提名,        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
并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        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        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的职责。股东
事的职责。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大会就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
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表决时,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


                                          8
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
                                               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         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
                                               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新增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应当具备会
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经验。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
作。

       (自此条起,本章程后续条数依次顺延。)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
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
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       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       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
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       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
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       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
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
                                               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投票。

第一百三十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三十一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
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         时,以在公司住所属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
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新增第二百○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本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关于公司注册地址
及经营范围的最终修订情况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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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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