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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风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19-04-0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汕头东
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
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
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
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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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 14:30 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
园工业城公司 E 区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849,168,427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6.3640%。

     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
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
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
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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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65,41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
反对:14,3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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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香港东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黄晓佳先生、
黄晓鹏先生、王培玉先生、李治军先生、陆维强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
入有表决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
     同意:138,465,631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896%;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及 2019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支
付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65,41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
反对:14,30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进行融资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54,12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83%;反对:14,30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17%;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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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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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5《票面利率》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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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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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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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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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18《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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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6、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1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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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849,110,267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931%;反对:58,160 股,
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69%;弃权:0 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6,821,551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2%;
反对:58,16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0
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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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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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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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经办律师:
              顾功耘                                                 孙矜如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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