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07-2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议案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本次增补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公司增补董事候选人程序合法。同意增补
汪勤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把以上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对《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凌锋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拥有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应具备的
能力,同意聘任凌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孙军军 、姜明、丁小银
2017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