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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智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6  

						证券简称:*ST 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7-141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对公司 2017 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仅对财务报表项目
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的通知》,出台《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执行。对于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公司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修订)、《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董事会职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1-6月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
往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
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