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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8-06-02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8-074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并经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持股计划存续期 36
个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相关公
告。
    2016 年 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长虹先生与员工签署了《员工
股票收益权捐赠协议》(以下简称“捐赠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06)。根据《捐
赠协议》:员工通过持股计划接受张长虹先生捐赠的股票收益权、参
与持股计划并获取相关收益,不需支付资金对价,但需按获赠股票收
益权份额承担赠与人因赠与行为可能引起的后续相关税费及员工因
获赠而产生的个人部分相关税费。
    上述员工持股计划将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到期,根据相关规定,
将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获赠股份数量披露如下:
    截止本公告日,张长虹先生向参加对象赠与公司股票 8,804,000
股所对应的收益权,占张长虹先生现在持股总数的 1.25%,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44%。该赠与行为仅针对股票收益权,不会导致二级
市场股票出售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形出现。
    在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之日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召集
持有人会议,审议股票收益权处置规则,并对员工进行分配。公司将
持续关注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