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8-07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来的《行政裁定书》 (2018)京 01 行初 188 号。 《行政裁定书》显示:法院认为原告大智慧请求撤销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的行政诉讼不符合 法定起诉条件,依法应予驳回。具体裁定如下: 1、驳回原告起诉。 2、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于裁定生效后 7 日内退还原告。 3、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 人民法院。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九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