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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七十三)2018-06-30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 2018-08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七十三)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4

日至2018年6月2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

院”)发来的民事诉讼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法院已受理22名原告起诉公司和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22名自然人

    被告一:公司

    被告二:立信所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合计 2,934,510.21 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主要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8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违法事实。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收到一中院发来的前述《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后,公司

正与律师等中介机构积极商讨应诉方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收到一

中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合计 2348 例,

一中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所涉诉讼请求

金额合计为 48,099.09 万元;公司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民

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1 例,诉讼请求金额为

135,942.51 元。法院已于近期陆续开庭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

的进展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