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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9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
则,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选举公司董事
长及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之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根据公司提供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证书等相关材料,上述人员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
入期的情形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上
述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接受的专业教育及学识
能满足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条件,能胜任公司所聘任职务的要求,具备我国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以及提
名、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的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选举张志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意聘任张

志宏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
意聘任凌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方涛先生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



                               独立董事:丁小银 姜明 孙军军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