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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5-16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17-029
债券代码:122348            债券简称:14 北辰 01
债券代码:122351            债券简称:14 北辰 02
债券代码:135403            债券简称:16 北辰 0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6 月 1 日


(三)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88       北辰实业           2017/5/2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     提案人: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     提案程序说明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
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持有 34.482%股份的股东北京北
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辰集团”),在 2017 年 5 月 15 日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1
(三)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永续中票的议案》
2.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请见 2017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辰实业第七届第一
百零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28)。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

       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1 日 上午 0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第一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2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二零一六年年度分
 1 别按中国会计准则及香港普遍采纳的              √                  √
    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二零一六年年度分
 2 别按境内及香港年报披露的有关规定              √                  √
    编制的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2016 年度监事会
 3                                               √                  √
    报告》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2016 年度利润分
 4                                               √                  √
    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
 5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董事薪酬的议案》            √                  √
 6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7                                               √                  √
    务所的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续保董监事及
 8                                               √                  √
    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9                                               √                  √
    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10 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              √                  √
    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拟发行不超过
11                                               √                  √
    人民币 20 亿元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公司注册发行
12 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永续中票的议              √                  √
    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
13                                               √                  √
    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 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北辰实业第七届第一百次
   董事会会议、第七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以及 201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北辰实
   业第七届第一百零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已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和 2017 年 5 月 16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以及 2017 年 3 月 22 日和 2017 年 5 月 15 日登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


                                      3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9、10、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五)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持有原股东大会通知第五项规定的资料
   以及本公告所附的补充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1)进行会议登记。

2. 如本公司 A 股股东于原股东大会通知所附的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所附的补充
   授权委托书中委任不同的股东代理人出席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而不
   同股东代理人同时出席本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则以原股东大会通知所
   附的授权委托书中所委任的股东代理人进行的投票为准。

3. 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登载在香港交易所网站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


附件 1:补充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北辰实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次会议决议
北辰实业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北辰实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
北辰集团《关于提请增加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
提案的函》


                                     4
附件 1:



                                补充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本公司任何董事(附注 1),代表本单位
(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议本
补充授权委托书所列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附注 2):


委托人持股数: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附注 3)   反对(附注 3)    弃权(附注 3)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公司注册发行不
 12
       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永续中票的议案》
       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
 13
       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 4):                   受托人签名(附注 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 4):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 5):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5
附注:

1. 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如未填上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

   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及代为投票,受托人不必为北辰实

   业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

2. 请填上受托人所代表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本授

   权委托书将被视为受托人代表北辰实业的股份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

   份。

3.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

   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

   欲投票弃权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

   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

4. 请用正楷填上阁下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此表格必须加

   盖法人印章,或经由法人董事或正式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5. 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6. 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

   号汇欣大厦A座12层)。H股股东有关文件的送达请参见本公司发布的H股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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