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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辰实业:2014/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2018-06-27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7 年度)


 发行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2018 年 0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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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声明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北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辰实业”或“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北
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
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瑞银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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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概况 ............................................................................ 4
      一、发行人名称 .......................................................................................................................4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4

      三、2014/2016 年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4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 1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1

      二、经营成果分析 ................................................................................................................ 12

第三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5
      一、2014/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5

      二、2014/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5

第四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 16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16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6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17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7

第六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8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18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

第七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0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 20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

第八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21
第九章 其他事项 ....................................................................................................... 22
      一、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的事项 ........................................ 22

      二、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2




                                                                           3
                      第一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North Star Company Limited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签发了“证监许可[2014]1302 号”文,核准发行人向
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2)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编号
为“上证函[2016]670 号”的《关于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
议。

三、2014/2016 年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分别为“14
                            北辰债 01,债券代码:122348”和“14 北辰债 02,债券代
                            码:122351 ”两个品种,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规模:           人民币 25 亿元

       票面金额:           100 元

       发行价格:           票面金额




                                          4
        债券利率1:             “14 北辰 01”票面利率为 4.80%;“14 北辰 02”票面利率
                                为 5.20%

        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初始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品种二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初始发行规
                                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

        计息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品种一: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
        选择权:                上调品种一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
                                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
                                券第 3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
                                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品种二: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5 年末
                                上调品种二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
                                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
                                券第 5 个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
                                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
                                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品种一: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品种一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品种一第 3 个付息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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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14 北辰 01”债存在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债券回售的情形,具体详情见本报告“第六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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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持有的品种一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
                   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品种一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品种二: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品种二票面利率及上调
                   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品种二第 5 个付息日将
                   其持有的品种二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
                   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品种二第 5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
                   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可
                   于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各品种票面利率以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
                   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
                   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
                   上述调整

还本付息期限及方   在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还本。利
式:               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
                   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
                   计利息。本次债券还本付息时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起息日:           2015 年 1 月 20 日,即本次债券发行首日

付息日:           品种一: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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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品种二:2016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为上一个计息
                     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日:             本次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8 年的 1 月 20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
                     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次债券品种二兑付日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的 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
机构:               本次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保荐人、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簿
记管理人: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




                                  7
(2)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简称:16 北辰 01;债券代码:135403,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票面金额:         100 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48%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
     选择权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
                        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付息日
                        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指定平台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
                        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付息日将其
                        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
                        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债券
                        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回售登记期   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可
                        于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
                        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

                                     8
                   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日进行登记的,
                   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
                   整

债券形式:         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
                   质押等操作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
                   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           2016 年 4 月 21 日,即本期债券发行首日,本期债券计息期
                   限内每年的 4 月 21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
                   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债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
                   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
                   每年的 4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4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9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的 4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
                   款项不另计利息)

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
                   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
                   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机构: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人:

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
                   买者除外,不含个人投资者),本期债券投资者合计不超
                   过 200 人

募集资金用途:     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偿还借款,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
              第二章 发行人 2017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发行人名称: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North Star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336,702 万元

    法定代表人:贺江川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7 年 4 月 2 日

    境内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境外股票上市地:香港联合交易所

    A 股股票代码:601588

    H 股股票代码:0588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010-64991277

    传真:010-64991352

    北辰实业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出租写字
    间、公寓、客房;住宿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物业购置及商品房销售;承接
    国际国内会议、出租展览场地及设施、提供会务服务,出租出售批发零售商业用、
    餐饮娱乐业用场地及设施;餐饮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国家禁止的项目除外);机
    械电器设备、激光、电子方面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备安装,机
    械设备、清洗设备维修,日用品修理,美容美发,浴池服务,摄录像服务,打字、
    复印类商务服务,仓储服务,信息咨询;商业零售(包括代销、寄售):百货、针
    纺织品、五金交电、金银首饰、家具、字画、副食品、食品、粮油食品、汽车配

                                      11
       件、宠物食品、电子计算机、公开发行的国内版电子出版物、计生用品、防盗保
       险柜、摩托车、西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刻字服务;修理钟表、家用电器;
       验光配镜服务;饮食服务;健康咨询;出租、零售音像磁带制品、图书、期刊、
       电子出版物、卷烟、雪茄烟;服装加工;机动车收费停车场。(限分支机构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成果分析

      二零一七年,因可供结算面积增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545,651.4 万元,同
比上升 57.24%。可供结算收入增加以及结转项目结构变化,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和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180,549.0 万元、131,060.9 万元和 114,041.1 万元,同比
分别上升 163.57%、149.83%和 89.88%。

2.1    发展物业分析

      二零一七年,因可供结算面积增加,发展物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259,220.7 万元
(含车位),同比上升 78.21%,可供结算收入增加以及结转项目结构变化,税前利润为
人民币 179,360.0 万元,同比上升 282.55%。报告期内,发展物业实现开复工面积 648
万平方米,竣工面积 139 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金额和销售面积分别为人民币 223 亿
元(含车位)和 124 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在无锡、海口、武汉、成都及其周边竞得土地共计 9 宗,新增
土地储备约 194 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土地储备约 127 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
进入北京、长沙、武汉、杭州、成都、南京、苏州、合肥、廊坊、重庆、宁波、无锡、
海口、眉山等 14 个城市,总土地储备 935 万平方米,共有拟建、在建项目 38 个,规划
总建筑面积 1,763 万平方米。

2.2    投资物业(含酒店)分析

      二零一七年,投资物业(含酒店)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59,909.1 万元,同比上升
6.32%,实现税前利润人民币 84,754.6 万元,同比上升 8.21%。

      报告期内,北辰会展集团圆满完成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
导人厦门会晤、国际刑警组织大会、北京市政协会议等一系列重要接待服务保障任务。

      北辰会展集团签约北京银丰北辰五洲皇冠酒店、大同北辰五洲皇冠行政公寓、泰州
                                        12
中国医药城会展中心、青岛国际会议中心等 6 个受托管理项目以及南通国际会展中心、
西安浐灞生态区丝路国际会展中心等 6 个顾问咨询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北辰会展集团
已进入全国 25 个城市,累计受托管理酒店 9 家,受托管理会展场馆 8 个,实现受托管
理会展场馆总面积 212 万平米。

2.3    商业物业分析

      受到市场饱和、成本激增及电子商务冲击等多重影响,传统零售行业竞争日益加剧。
为优化资本配置、进一步谋划商业物业转型升级,公司报告期内退出传统零售业态的经
营。

2.4    发行人 2017 年财务状况

       根据发行人 2017 年年度报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998,002.13          6,434,128.86          4,741,312.81


        负债合计                      6,661,800.90          5,209,186.42          3,554,424.08


        股东权益                      1,336,201.23          1,224,942.44          1,186,888.73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259,897.23          1,166,058.28          1,126,526.99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营业总收入                   1,545,651.44            982,977.92             718,597.32

        营业成本                     1,037,448.23            669,712.55             411,509.00

        营业利润                       185,720.91              66,258.92             86,205.71

        利润总额                       180,549.01              68,501.73             86,374.32


                                            13
  净利润                       131,060.91    52,460.43        63,533.6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114,041.07    60,058.54        61,197.18
  利润

  每股收益-基本(元)                  0.34         0.18             0.18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62,827.65   206,018.18     -316,093.15
  净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37,149.13    -7,899.28      -19,205.36
  净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32,611.29    -56,498.37      540,451.93
  净流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32,634.52    141,620.53      205,153.41
  增加额




                                    14
            第三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4/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4 年 12 月 3 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02 号”文核准公开
发行。

    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 15.25 亿元偿还银行
贷款,以优化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财务
实力,提高综合营运能力。

(2)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编号为“上证函[2016]670 号”
的《关于对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载
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60 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
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拟偿还银行贷
款 7.3 亿元(其中 4.5 亿元已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偿还),剩余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14/2016 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为:15.25 亿元已用于偿还发行人银行债务,其中 0.5
亿元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前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偿还;剩余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用
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向为:偿还银行贷款 7.3 亿元(其中 4.5 亿元已以自有资
金先行垫付偿还),剩余部分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5
          第四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担保人情况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无担保。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无担保。




                             16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 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7
                 第六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1)利息兑付

    按照《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告了《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付息公告》,公告
了本年度付息方案为:①“14 北辰 01”票面利率为 4.80%,每手“14 北辰 01”面值 1,
000 元派发利息为 48.00 元(含税);②“14 北辰 02”票面利率为 5.20%,每手“14 北
辰 02”面值 1, 000 元派发利息为 52.00 元(含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4 北辰 01”和“14 北辰 02”的上述付息已按期足额兑付,
公司不存在未按期,未足额支付及应付未付本期债券利息的情况。

    (2)“14 北辰 01”公司债回售

    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于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14 北辰 01”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北辰 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并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2017 年 12 月 26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北辰 01”公司债
券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北辰 01”公司债
券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4 北辰 01”公司债
券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4 北辰 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7 年 12 月 28 日和 2017 年 12 月 29 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14 北辰 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4 北
辰 01”的回售数量为 400,798 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400,798,000 元(不含利息)。

    2018 年 1 月 22 日为“14 北辰 01”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已对有效申报回
售的“14 北辰 01”公司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4 北辰 01”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数量

                                         18
为 599,202 手,当前余额为 59,920.20 万元。

    (3)“14 北辰 01”公司债上调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在《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约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在“14 北辰 01”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
上调后 2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告的《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4 北辰 01”
票面利率上调的公告》,公司上调“14 北辰 01”票面利率为 85 个基点,即“14 北辰 01”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 5.65%,并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调整后利率的起息
日为 2018 年 1 月 20 日。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按照《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告了《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 年付息公告》,公告了本年度付息方案为:“16 北辰 01”票
面利率为 4.48%,每手“16 北辰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44.80 元(含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16 北辰 01”的上述付息已按期足额兑付,公司不存在未按期,
未足额支付及应付未付本期债券利息的情况。




                                         19
              第七章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2018 年 5 月 21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对本次债券的评级报告(联合
[2018]560 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 “14 北辰 01”和“14 北辰 02” AA+的债券信用等级。

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8 年 5 月 21 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对本期债券的评级报告(联合
[2018]561 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维持公司“AA+”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评定“16 北辰 01”AA+的债项信用等级。




                                      20
                    第八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6 年公司债券的债
券事务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
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告了《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2016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2016 年度)》,并就相关事宜出具了相应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受托管理事
务临时报告出具情况详见“第九章 其他事项”。




                                      21
                                第九章 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20%的事项,发
行人根据相关规定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2017 年 5 月 9 日、2017 年 5 月 21 日、2017
年 6 月 8 日、2017 年 10 月 13 日和 2017 年 12 月 8 日进行了公告,瑞银证券作为债券受
托管理人已就该情况出具了相应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已于前述日期同
步公告。

二、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负责处理与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务专人为胡浩。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991277

    传真:010-6499135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A 座 12 层




                                          22
(本页无正文,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6 年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盖章页)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