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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外运:关于收到人民币资产支持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2019-12-13  

						股票代码:601598          股票简称:中国外运           编号:临 2019-056 号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人民币资产支持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发行债券类融资工具,单期发行期限不超过十年,并授权任何两位执
行董事在决议案经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当日起至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期间,在债券类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处理与发行
债券类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2019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招商银行与招商证券参与公司发行 ABN 产品的关
联交易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的《关于拟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临 2019-051 号)。
    2019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
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ABN128 号)。交易商协
会接受本公司人民币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事项主要明确如下:
    一、本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5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
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本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 6
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
可的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并根据本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办理人民币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发行的相关事宜。本公司将在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人民币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