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3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4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62 号中国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848,649,602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5,760,992,38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087,657,2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0.23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3.8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6.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卢东亮先生
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 6 人,公司董事敖宏先生、陈丽洁女士因其他事
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 0 人,三位监事均因其他事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
中铝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附注)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A股 472,237,562 99.999987 60 0.000013 0
H股 1,054,073,827 96.912319 33,583,388 3.087681 0
普通股合计: 1,526,311,389 97.847070 33,583,448 2.152930 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
议案 席会议有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表决权的比 当选
例(%)(附注)
选举贺志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2.01 6,698,645,021 97.809720 是
事会执行董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附注)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1 关于中铝国际贸易集
团有限公司、中铝物
流集团有限公司拟增 472,237,562 99.9999 60 0.0001 0
资中铝商业保理(天
津)有限公司的议案
2.01 选举贺志辉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 710,563,417 99.9926 - - -
董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包括: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铝山西铝业有限公司及
中铝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回避对议案 1 的表决。
附注: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
公司在计算该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关军律师、唐莉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