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03-26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1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对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
度可滚动使用。
一、2017 年度委托理财情况
(一)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暂时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在有效期内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 163,181.39 万元,
其中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 153,166.57 万元信托产品系关
联交易。关联交易作为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2017 年度公司委托理财收益为 10,141.53 万元。
(二)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阳光新业资金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0,8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 年 3 月 2 日至 2018 年 3 月 2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7%。
保障措施: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物业及土地使用权提
供抵押担保。
2、中信民生 19 号青州宏利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 年 3 月 8 日至 2018 年 3 月 8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7.5%。
保障措施:青州市宏利水务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青州市宏源
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唐山世园会 PPP 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金额:32,56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 年 3 月 30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7%。
保障措施: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唐山
市南湖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保证担保。
4、唐山世园会 PPP 项目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金额:19,5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 年 6 月 2 日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7%。
保障措施: 唐山市南湖生态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唐
山市南湖生态城管理委员会提供保证担保。
5、中信基业 35 号重庆合川城投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
信托金额:8,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9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6.4%。
保障措施: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回购
责任,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合川工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博鳌机场信托投资项目 1601 期
信托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6.5%、8.7% 。
保障措施:博鳌机场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海南航旅交通服务有限公
司承担回购责任。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说明: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该信托项目由 2017 年 12 月 29 日展
期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预期收益率由 6.5%/年上调至 8.7%/年,截
止 2017 年 12 月 29 日的利息 1,977.08 万元,公司已全部收回。
7、中信普惠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
信托金额:20,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7 年 3 月 21 日至 2019 年 9 月 21 日。
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6.48%。
保障措施:巴彦淖尔市河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内
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重工 QDII 信托金融投资项目 1501 期资金信托项目
项目余额:17,306.57 万元人民币
标的股票:中国能源建设(股票代码:3996.HK)
9、融通现金宝货币 B
期末余额:10,014.82 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理财期限:2017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2 日。
收益率: 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86%。
(三)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1、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成立日期:1988 年 3 月 1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
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
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
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
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
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股
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峰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3、14 层
成立日期: 2001 年 05 月 22 日
注册资本: 12,500 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营业务: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具体经营业务按
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办理)。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二、2018年度委托理财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实
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
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
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 2018 年委托理财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其中在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理财的额度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0 万元。上述委托理财包含关联交易,委托理财额度含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购买的委托理财及 2018 年到期续作的额度,
且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一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成立日期:1988 年 3 月 1 日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
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
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
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
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股份有
限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亭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低层栋 B 座 2 层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9 日
注册资本:282,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
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
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
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关联关系说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截止公告日,委托理财进展情况
1、阳光新业资金信托项目,该项目金额 10,800 万元,项目本金
已收回,实际收益 1,749.02 万元已到账。
2、中信民生 19 号青州宏利应收账款流动化信托项目,项目本金
15,000 万元,项目本金已收回,实际收益 2,242.04 万元已到账。
3、融通现金宝货币 B 项目,本金 10,000 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
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4.86%,委托理财终止日
为 2018 年 1 月 12 日,本金已收回,实际收益 33.62 万元已到账。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 127,366.57 万元。
四、风险控制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
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委托理财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委托理财应选择有一定保障措施的产品,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
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的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委托理财资金安
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的自有资金委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在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理财,
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尽管公司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财务有限
公司之间进行的委托理财,属于关联交易,但公司与其进行的委托理
财收益较高并设定了相应的保障措施,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