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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3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信重工开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和全资

子公司洛阳中重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增

资扩股的实施方及参与方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下属子

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增资扩股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实施方所涉及股权权益价

值进行了专项评估,完全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公司参与竞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
司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信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金

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南通有限公司4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竞买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价格交易,完全按照

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3、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徐经长、潘劲军、尹田

                                             2018年12月12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