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 就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经查看公司以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之所需,交易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各项必要因素,体现了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2、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徐经长、潘劲军、尹田 2019年 3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