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7-07-22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17-037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
下简称“本集团”)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17 年度中期业绩董事会期间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67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
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对购买理财产品事宜重新授权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一)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谋求本集团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范围
保本型风险可控类银行理财产品。
(三)购买额度
本集团可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占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
计净资产的19.85%)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
动使用。
(四)授权有效期
2017年7月21日起至2018年度中期业绩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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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
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建军先生审批或由魏建军先生授权相关管理人员审批本
集团的购买理财产品业务。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集团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本集团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
本集团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本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披露义务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
的具体情况。
四、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本集团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本集团主营业务发展,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且不存在损害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集团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同意本集团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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