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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19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8-00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

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向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5

人,实际表决董事 15 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

如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综

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洋

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青岛分行接洽,本公司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申

请人民币 6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品种包含并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贴现等业务),期限 1 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

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

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
                                  1
他法律手续为准。

    二、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接洽,本

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期限 3 年。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

司签署本次综合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

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

他法律手续为准。

    三、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符合《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将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我们同意公司注册发行 20 亿元中

期票据。

    四、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 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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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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