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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平煤股份: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2019-06-06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9-05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

马集团”)、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签订了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的《增资扩股协议》,三方根据持股比例拟对财务公司以现金方式进

行同比例增资,拟增资金额共计 20 亿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金额为

7 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持股比例仍为 35%;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 54.27%的股权,持有神马股份

49.28%的股权,是本公司及神马股份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神马股份均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

关联交易。5 名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概述
                                  1
    财务公司自 2013 年 8 月 16 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经营稳健良好,

为解决因资本金规模偏小、金融功能较弱进而影响盈利能力提升等问

题,公司经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股份协商一致,决定对财务公

司进行现金增资扩股。

    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股份拟签订关于财务公司的《增

资扩股协议》。三方根据持股比例拟对财务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同比

例增资,拟增资金额共计 20 亿元。其中,本公司增资金额为 7 亿元

人民币,增资后持股比例仍为 35%。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本公司 54.27%的股权,持有神马股份

49.28%的股权,是本公司及神马股份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神马股份均为公司的

关联方,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表决情况

    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本次增资事项的议案。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14 人,实际

表决董事 14 人。在对该项议案的表决中,所有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

决,参与表决的 7 名非关联董事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

前公司就此议案充分征求了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事对提交的相关

审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本次增资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情形。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2
    二、关联方介绍

    (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的相关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中段 21 号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毛

    5、注册资本:1,943,209 万元

    6、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

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

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

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

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

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

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

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

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

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

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

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

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

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


                                3
零售(限分支机构)。

    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产总额 1,811.99 亿

元,净资产 318.65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98.02 亿元,利

润总额 15.02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神马股份的相关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 63 号

    3、企业性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4、法定代表人:乔思怀

    5、注册资本:44,228 万元

    6、经营范围:帘子布、工业用布、化学纤维及制品的制造、加

工、销售;帘子布原辅材料、纺织机械的经销;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己二胺、环己烷、环己烯、液氧、硝酸、己二酸、

尼龙 66 切片的生产、采购及销售;液氮、一氧化二氮的生产和销售;

苯、粗苯、重质苯、氢气、液氨、己二腈、环己酮、发烟硫酸、间苯

二酚、尼龙 6 切片的采购和销售;房屋租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神马股份资产总额 109.65 亿元,净资

产 40.11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1.53 亿元,利润总额 10.80

亿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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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 余清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

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2.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13.

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14.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86.16 亿元,净资

产 11.62 亿元;2018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9 亿元,利润总额 1.62 亿

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二) 增资前财务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000                   5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3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4000                   14
                合     计                       100000                      100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神马股份拟签订关于财务公司的《增

                                       5
资扩股协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主要内容有:

    (一)增资扩股方式

    1、三家法人股东以现金方式按照原持有财务公司股本比例同比

例增资,拟增资额为人民币 20 亿元,增资后持股比例及出资额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3000         5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105000         3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2000         14%

                         合计                   300000        100%

    2、本协议各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 20 日内缴付其各自承诺的增

资金额。

    (二)承诺与保证

    1、本协议各方承诺在本协议签定后尽快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

关资料,完成目标公司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协议各方同意指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作为申请人,代表全

体出资方向财务公司审批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办理相关增资手续,

并保证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

    (三)协议生效条件

    各方确认,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盖章 ;

    2、协议各方就本次增资事项履行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3、经有关主管机关审批同意或备案。(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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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现有资本金规模较小,仅为 10 亿元人民币,按照《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

管办法》的要求, 在服务成员单位时所能开展的业务类型较为单一。

本次增资后,随着监管评级等级的提高,监管部门将逐步放开财务公

司的业务范围。凭借熟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各板块核心业务的优势,

开发适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和财务公司特点的金融产品,为集团的资

金管理和产品销售提供全方位的内部金融服务。同时,财务公司还能

够在同业资金拆借、金融债券发行等方面拓宽成员单位的融资渠道,

通过优选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增资后,财务公司的经营业绩

将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宽和资本金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从而能够增加本

公司的投资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财务公司增资控股,财务公司业务范

围将逐步拓宽,经营业绩将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宽和资本金规模的扩大

而增加,从而能够增加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时有利于拓宽本公司的

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由于增资财务公司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财务公司增资控股,财务公司业务范围

将逐步拓宽,经营业绩将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宽和资本金规模的扩大而


                              7
增加,从而能够增加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同时有利于拓宽本公司的融

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

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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