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9-065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
动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
净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四十八次董事会和七届
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非金融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半年度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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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规定除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之外的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会计准则修订
1、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
行。
2、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
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中“减: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及“减:资产
减值损失”项目,变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及“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
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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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了
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
损失法”。
3、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及其终止确认的判断原则。
4、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
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金融工具列报要求相应变动。
(三)企业会计准则修订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
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
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
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
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
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换出
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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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
及其原因”。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
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
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
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
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
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
影响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
利润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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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作出的
相应调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
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的调整,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
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平煤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平煤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平煤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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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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