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6-09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2017-03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
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在
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 6 名董事均参与了
投票表决。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26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40 层 4009
                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至 2017 年 6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细化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剔除事项标准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和 2017 年 6 月 8 日刊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
   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668       中国建筑           2017/6/1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
   件 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
   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5:30)。

(三)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联系人:葛峰
       电 话:010-86498888
       传 真:010-86498170

六、     其他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
   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
   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号
1    关于细化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剔除事项标准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股东大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址或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参加会议方式             □ 亲自参会                □ 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五)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传真号码
010-86498170,邮政编码 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