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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第一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2-23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 2017-068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与会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
届监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举行。会议
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公司 5 名监事均参与
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名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郜烈阳、李剑波、田世芳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之日起
计算。在组成第二届监事会之前,第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郜烈阳先生,男,1965 年 9 月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

级建筑师。历任中建设计咨询公司工程承包部副经理,中建驻福建办事处副主任,

中建南方公司总经理,中建工程总公司总承包部副总经理,中建总公司装饰工程

部总经理,中建装饰工程公司总经理,中国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

委副书记,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建发展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

    郜烈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目前,

郜烈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7.5 万股。

    (2)李剑波先生,男,1957 年 8 月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

程师。历任中建一局五公司团委书记、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建一局五公司装饰

公司经理,中建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

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李剑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目前,

李剑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32 万股。

    (3)田世芳先生,男,1958 年 3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建八局审计处

副处长,中建八局二公司总会计师,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中

建港务总会计师。

    田世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其他持有股份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目前,

田世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 万股。
   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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