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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6亿元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7-12-2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6 亿元
                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延期使用中
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6 亿元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事宜,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申请延期使用控股股东 6 亿元委托贷款事宜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控股股东继续向公司提供 6 亿元委托贷款,再由本公司择机注资给控股
子公司的资金拨付方式,能够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有效使用,同时也符合
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3、我们同意该项委托贷款延期 1 年。委托贷款年利率维持 5%,定价公允、
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
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 虎 钟瑞明 杨春锦 余海龙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