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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薛克庆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2018-06-16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薛克庆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聘任薛克庆担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薛克庆先生已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了相应

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

任薛克庆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春锦   余海龙   贾谌   郑昌泓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