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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建筑:独立董事关于首期和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8  

						独立董事关于首期和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调整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依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国建筑
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审阅公司提
供的资料后,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调整首期和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首期和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
理办法》、《试行办法》以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数量、
授予价格调整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期和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
授予价格的调整。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春锦 余海龙 贾谌 郑昌泓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