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进 行了事前审查,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春锦 余海龙 贾谌 郑昌泓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