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H股公告2019-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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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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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2727)
公告
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之公
告(「該公告」),內容有關巴基斯坦塔爾煤田一區塊煤礦項目的在岸合同與離岸合
同項下擬進行之關連交易。除文義另有所指外,該公告已界定的詞語在本公告中具有
相同含義。
誠如該公告所述,一份載有(其中包括)(i)在岸合同與離岸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之詳情;(ii)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之推薦建議函件;(iii)獨立財務顧問就在
岸合同與離岸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意見函件 ;及
(iv)召開股東週年大會之通告及補充通告的通函將不遲於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寄
發予股東。
由於本公司需要更多時間擬定通函,故本公司計劃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或之前寄
發通函。
承董事會命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鄭建華
董事會主席
中國上海,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鄭建華先生、黃甌先生、朱兆開先生及朱斌先生;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為姚珉芳女士及李安女士;而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簡迅鳴先生、
褚君浩博士及習俊通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