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601789 证券简称:宁波建工 编号:2018-010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接
控股股东浙江广天日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天日月”)
通知,广天日月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
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交易日为
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5月17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
9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顺2098号
光大证券资管投资单一资金信托,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7日,购回
交易日为2018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2,300,000股无限售流
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6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
交易日为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6日,将其持有本
公司的1,72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光证资管-宁波银行-质押宝
6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8年12月12日,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
给光证资管-浦发银行-质押宝7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初始交易日为
1
2018年2月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13日。
本次广天日月合计质押7,42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6%。
广天日月本次质押为之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本公司2017年5
月18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5日、2017
年12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7-041号、2017-061号、
2017-081号、2017-085号、2017-086号公告)的补充质押,广天日月
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拟通过经营收入及投资收益按时偿还
质押借款。本次补充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的实质性因素。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广天日月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截止公告日,广天日月共持有本公司383,100,000股股份,全部
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25%。本次质押后广天日月累
计质押的股份数 量为 307,930,000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80.38%,占公司总股本的31.55%。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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