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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发: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股票简称:中远海发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 2019-036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 2019 年度当期损益的影响为增加净利润共计约 2.2 亿元人民

币1。



一、概述

       2019 年 4 月 29 日,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船舶及集装箱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

案有效表决票 13 票,其中: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1、 船舶资产会计估计变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根据 2016-2018

年国际拆船市场废钢平均价格 366 美元/轻吨测算,统一变更本集团持有的船舶资产使用期

满残值的会计估计。

    2、 集装箱资产会计估计变更:本集团根据德鲁里航运咨询公司 2018 年第四季度关于

2016-2018 全球二手集装箱(12 年箱龄)平均售价并调整箱龄因素,统一变更本集团持有的

集装箱干货箱使用期满残值的会计估计,其中 20 尺干箱 886 美元;40 尺干箱为 1,016 美

元。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均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2019 年度当期影响数测算采用的假设基础未考虑 2019 年度船舶与集装箱资产可
能发生的增减变动。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要求,企业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

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预计

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鉴于 2018 年底,公司用于确定船舶

残值的废钢价格与原标准发生较大偏离,用于确定集装箱残值的二手集装箱处置价也发生了

较大变化。为了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公司船舶及

集装箱资产预计净残值的计提标准予以调整。

    1、      船舶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截止 2018 年底,本集团对集装箱船舶的预计使用期满残值为每轻吨 330 美元。考虑到

近年来航运市场及废钢价格波动较大,谨慎起见,公司将采用最近三年的国际拆船市场废钢

平均价格作为残值调整依据。根据克拉克森报告,2016 年-2018 年国际拆船市场废钢平均价

格为 366 美元/轻吨。为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本集团将根据 2016 年-2018

年国际拆船市场废钢平均价格 366 美元/轻吨,统一变更对持有的船舶资产使用期满残值的

会计估计。

    2、      集装箱资产会计估计变更

    本集团由旧箱处置价格来确定集装箱使用期满残值。考虑到近年来航运市场及集装箱旧

箱销售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采用最近三年旧箱销售市场平均价格为基础确定集装箱预计

使用期满净残值。2018 年主要箱型预计净残值执行标准为 780 美元/20 尺干箱、900 美元/40

尺干箱。根据德鲁里 2018 年第四季度集装箱事项相关报告,2016-2018 年全球二手集装箱

(12 年箱龄)平均售价为 1,013 美元/20 尺干箱、1,162 美元/40 尺干箱(公司主要箱型),

本集团将据此按照近三年二手集装箱(12 年箱龄)平均水平为基础折算废箱处置价格,扣

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确定集装箱预计净残值,统一变更本集团持有的集装箱干货箱使用期满残

值的会计估计, 其中 20 尺干箱为 886 美元;40 尺干箱为 1,016 美元;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均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3、      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假设以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的船舶及集装箱资产的账面价

值及资产状态为基础, 预计对 2019 年度的影响为:增加 2019 年度净利润约 2.2 亿元人民。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对未来期间的损益和其他项目不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公司会计估计

变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

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

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估计变更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公允、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

司财务信息质量;

    3、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师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中远海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

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

露工作备忘——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第九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

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中远海发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本公司监事会决议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