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独立董事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2019-05-0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
供的《关于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资产的议案》和《关
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对上述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资产的议案
关于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下属专业子公司上
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管理资产,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
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而采取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保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管理费参考行业标准,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关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批准的担保均为公司或所属企业为其全资子公司的
担保。鉴于担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
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因此,本次
以担保授权的形式对公司内部 2019 年 7 月 1 月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担保情况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
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序的要求。因此,同意
本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受托管
理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独
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奚治月 蔡洪平
陆建忠 GRAEME JACK
顾 旭 张卫华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