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独立董事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5-0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托管理资产暨关联交易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度提供担保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远海运
发展股份有限(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通知发
出前,收到了关于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资产及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材料。我们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对公司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查和仔细研究,现对该事项发
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资产
关于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下属专业子公司上
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管理资产,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
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而采取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保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管理费参考行业标准,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
整体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或所属企业为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鉴于担
保人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不同于一般意
义上的对外担保,所以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
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有关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奚治月 蔡洪平 陆建忠
GRAEME JACK 顾 旭 张卫华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