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参考了公司所处行业 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好地体现责、权、利的一 致性,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