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旅: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7-04-29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作为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国国际旅行社
总社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0,616.05 万元,没
有超过董事会年初审批通过的担保计划。上述日常业务担保公司均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
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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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
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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