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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国旅: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4-29  

						证券代码:601888           股票简称:中国国旅             公告编号:临2017-029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17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
况如下:
   一、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序                                                         预计 2017 年交易金
           交易性质   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方
  号                                                             额(万元)

   1       租入资产   车位租赁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       接受劳务   物业管理     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00.00


   3       租入资产   办公租赁     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4       接受劳务   汽车租赁   北京天马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2,200.00


   5       接受劳务   劳务派遣   北京天马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100.00


                                           合   计                5,550.00


   1.本公司及子公司承租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集团”)的固
定车位;
   2.本公司及子公司委托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物业公司”)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
    3.本公司子公司承租国旅集团的办公用房;
    4.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国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天马旅游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马汽车公司”)的客车,提供员工班车及穿梭巴士服务;
    5.本公司委托天马汽车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国旅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旅游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3,715.8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甲 2-1 号七层,法定代表人李
刚,经营范围:实业项目的投资和资产管理;自有房屋出租。
    2.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国旅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300 万元,注册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 1 号,法定代表人卢路,经营范围:写字楼招租及物业
管理;旅游资源咨询、开发;日用百货、电器、工艺美术品(金饰品除外)销售;
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培训、转让;停车场收费、管理。
    3.天马汽车公司系国旅集团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1,500 万元,注册地址:北
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 1 号国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01 室,法定代表人王世平,经
营范围:汽车客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北京地区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服务、海南
省三亚市汽车租赁服务的市场价格,操作公开透明,不存在任何隐瞒和欺诈行为。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是建立在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下,通过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
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因素。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张润钢、王斌和刘燕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
前认可意见书。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李刚、彭辉、李任芷、陈贤君为关联董事,回

                                     2
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确为
公司经营活动所必需;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
案所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以上日常关联交易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国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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